OLFS-HSE-ER-05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指挥体系,做到分级负责,职责明确。与

上级教育、卫健、疾控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确保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上报和有序处置。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始终将师生员工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危重别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加强人文关怀和纾困解难,及时回应关切,守护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学校迅速与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置工作格局。以环环紧扣的“工作链”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三。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后勤、宣传等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 在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制定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 在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
  •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协调与校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
  •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指示与支援;
  • 决定信息上报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支援等事项;
  • 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 部署分析总结学校年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2.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部门: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

  • 履行综合协调、预警发布、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上报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应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应急领导小组;
  • 会同各相关单位及时总结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制度建设;
  • 指导、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报应急领导小组。

2.3医疗协调组 

负责部门:校门诊部

主要职责为:

  • 负责组织医疗资源,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通过绿色通道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 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诊断和追踪确诊结果;对确诊病例进行治疗和康复管理;
  •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 配合上级部门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2.4健康宣教组 

负责部门:健康、安全及环境处、校门诊部

主要职责为:

  •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 加强卫生健康知识、技能宣教,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师生接种意愿和免疫水平。

2.5校园管控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为:

  •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等待现场勘察及事故处理;
  • 严格执行校园分区管理,负责对聚集性疫情发生区域的人员、车辆做到管控,指导校内各场室、宿舍区域等分段分区分班管控,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性;
  • 必要时协助组织开展人员转运隔离等工作,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 负责校园内的交通管理。

2.6环境消杀组

负责部门:校园管理处

主要职责为:

  • 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教室等地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 加强校园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如电梯、扶手、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的消毒消杀工作;
  • 对垃圾处理进行规范管理,防止病毒通过垃圾传播。

2.7后勤保障组 

负责部门:校园服务处、工程管理处

主要职责为:

  •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 联系第三方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
  •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 提供所需生活类应急物品与餐食,做好在校师生的生活保障;
  • 负责校园内的食品供应,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 负责校园内的水源供应,确保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 负责校园内的设施维护,包括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

2.8心理危机干预组

负责部门:学生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

  • 组建心理健康应急团队;
  • 稳定全校师生员工心理状态,及时排查识别需要干预的目标人群,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和心理调适工作;
  • 与患者(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2.9教学管理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为:

  • 对于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单位、班级,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 做好需医学观察学生的线上教学安排;
  • 根据情况延迟考试时间,调整考试形式;
  • 协调组织线上健康教育;
  • 按照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落实停课等措施。

2.10 宿舍楼宇管理服务

负责部门:校园管理处

主要职责为:

  • 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家属区楼宇综合管理;
  • 按规定做好校内隔离健康观察场所的设立和改造;
  • 负责隔离健康观察场所的规范运行。

3应急处置

3.1信息上报
    如发现或接到报告信息后,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医室或健康、安全及环境处或接警部门应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级别,按照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由常态化防控进入应急状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市区)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

初次报告内容中必报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的内容有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 与患者(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人员进行排查;
  •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2.2传染病应急处置措施

  • 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对患者进行留观,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 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 与患者(特别是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2.3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可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4后期处置

4.1调查及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及时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

4.2整改

各工作专班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等进行完善与整改。各部门也应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3恢复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5附则

5.1预案管理

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疫情发展形势以及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报学校综合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