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FS-HSE-SG-06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急救箱使用及维护指引(试行)
1.目的
为急救箱的安装、使用、维护以及检查提供指导和说明,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急救箱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检查。
3.分类
台式急救箱:一般配置于固定实验室及办公区。
壁挂式急救箱:一般配置于走廊、通道,可兼顾多个房间。
4.职责与分工
4.1 健康、安全及环境处负责校园内急救箱统筹管理,承担如下职责:
4.1.1 制定和更新急救箱领取、安装、使用及维护指引文件;
4.1.2 制定急救箱内应急物资配备清单;
4.1.3 制定急救箱内应急物资的使用方法;
4.1.4 对急救箱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2 急救箱申领与使用部门承担如下职责:
4.2.1 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申领以及有效保管急救箱;
4.2.2 负责根据清单定期补充及更新急救箱内物资;
4.2.3 指定急救箱管理员负责急救箱的检查与维护,协助并指导用户使用。
5.程序
5.1 急救箱的配置场所应包括:科研楼、课室、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保安岗亭及其他经评估后需要配备的场所;各场所急救箱布置的具体位置,应基于区域内活动人数,作业风险等级及作业类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5.2 健康、安全及环境处应保存并更新急救箱分布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和场所配备急救箱;
5.3 急救箱应当摆放在易于拿取的位置,并在急救箱旁醒目地张贴急救箱内相关物资使用方法;如急救箱保管员、救护员或急救用品种类变更的情况也需要及时更新;
5.4 急救箱内应附有急救用品清单及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等;
5.5 各区域、各部门的急救箱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该管理人员负责急救箱的月度及日常检查,负责急救箱内物品的管理、清点及物资申领补充;
5.6 如有特殊需求的急救物资,由申领部门联系健康、安全及环境处,经评估后负责统一购买和发放;
5.7 急救箱内的急救用品、药品必须保持在有效期内,如过期,则禁止继续使用,须交由健康、安全及环境处统一处理;
5.8 急救箱内除清单内物品外,不可以随意放置处方药物、其他药品或物品;
5.9 申领后的急救箱如无需,需完整退还给健康、安全及环境处。